2011/7/14

伤口(十九岁)

伤口2011-03-11 14:32:15

儿子长到这么大,不能说是娇生惯养,至少也是受到良好照顾,满身上下基本没什么疤痕之类。三岁那年,曾经因在房间里跑来跑去,撞上餐桌的角,当时破皮流血,过后细看缺了两三根眉毛。五岁那年,邻居的女孩在他的鼻梁上挠了一个伤口,落下一个小疤,当然不细看是看不出来的。这在做父母的看来,已经是很严重的事,接近破相了。

如果听到蚊子嘤嘤的声音,不把蚊子消灭掉我是睡不着的,很怕蚊子咬我儿子细嫩的皮肤。新加坡的蚊子飞起来没有声音,幸好买房时为了躲开蚊子选择高层,也就很少有机会被蚊子咬。

直到A水准考试之后,他还有一双优美而细致的手,手指细长而匀称,指甲修剪整齐,一看手就知道是来自好人家的孩子,从来没干过什么粗活。

当兵不到一年,他的外表已经像一个外劳,皮肤黝黑而粗糙,光看那一双手啊,简直怀疑这是我从小养大的儿子。手臂上布满了处于不同阶段的疤痕,有些正在流血,有些正在结痂,有些疤痕正处于恢复期,如果你学华语的时候不懂得什么是满目疮痍,你在新加坡当当兵就知道了。野外,咬人的不止是蚊子,各种各样的虫子,几乎能把你生吞活剥。他去台湾训练回来,我欣慰地说,台湾很冷,纸少没那么多蚊虫了。可是他说,有种小金刚,咬人也很生猛。天,光听名字就像是恐怖电影中的外星生物,我可怜的儿子被送去供它们饱餐。

无意中拉了一下儿子的手,怎么这么粗糙坚硬啊,原来结满了老茧。如果光看手,新加坡人可以想像一下外劳,中国人可以想像一下民工,真是,早知今日,应该生女儿就好,干嘛要生儿子。

在台湾,他们在零上9度的时候要只穿背心短裤去跑步,结果冻到发烧,点滴好几大瓶,烧刚刚退,马上就又去参加那种强体力消耗的训练。问他为什么不多休息,他说训练很重要,不能漏掉。生一个傻儿子,不能怪别人。

小的时候他就很皮,五岁的时候在楼下玩,被玻璃碎片割破了脚,流了很多血。一般的孩子早就哭着找妈妈了,可是他根本不理会,照玩不误。还是邻居看见了把他带回家处理伤口。

我跟他说你不能不理会这些伤口,一旦被蚊虫咬了,马上涂上芦荟膏。超级推荐永久forever芦荟膏,非常好用,几次被油溅到,严重烫伤,小心连续涂抹都不会留下疤痕,蚊子咬过涂了就不会痒。在我的再三说服下,他带去了芦荟,可是疤痕依旧层出不穷,不知是他没时间用还是怕麻烦。

我说你这样满身疤将来找不到女朋友,他说过些天会好。我对这样的状况也无能为力,希望他将来找一个厉害的老婆,有这样的事情狠狠地修理他,让他不会再满不在乎。

可能他们的训练实在太辛苦,顾不上蚊虫叮咬的小伤口了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